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交会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0-13 17:0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文明办、民政厅(局)、水利厅(局)、卫生计生委、残联、志愿服务组织,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团工委、文明办、民政厅(局)、水利厅(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残联、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进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不断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和制度化发展,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决定联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以下简称“赛会”),进一步打造集项目展示、资源配置、组织交流和文化引领于一体的全国志愿服务综合平台,推动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深入发展,动员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会主题

  青春志愿行 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明办、中国残联组联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共青团四川省委、共青团成都市委、共青团德阳市委。

  三、赛会内容

  本届赛会主体内容为“两赛一创”,即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以下简称“公益创业赛”)两项赛事和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从本届赛会开始,采取两年一轮的方式。2017年举办公益创业赛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2018年举办项目大赛,并在赛会承办地开展集中展会等交流活动。

  四、推进步骤

  本届赛会持续两年,其中公益创业赛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从2017年10月启动,12月开展集中性活动;项目大赛从2018年3月启动至12月截止。整个赛会推进包括宣传发动、省级赛会、培育提升、全国赛会、跟踪孵化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7年10月下发赛会通知,统一部署赛会工作。开展省内公益创业赛和示范项目创建申报,2018年3月至9月开展省内项目大赛申报。其中,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仅面向第一、二、三届项目大赛金、银奖项目,旨在对获奖项目进行持续关注、支持和培育,创建出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全国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公益创业赛面向社会各领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各领域志愿服务项目。

  项目大赛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参赛项目包括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它领域等13类。省级赛会单位按照志愿服务类别征集、申报、遴选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二)省级赛会。根据全国组委会制定的章程,省级赛会单位应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开展省级赛。2017年10月30日前,全国累计选出200个项目入围示范项目创建活动,200个组织入围公益创业赛;2018年9月前,各省级赛会单位评选出省级优秀项目,推报至全国组委会参加项目大赛。省级赛会单位入围名额由全国组委会统筹分配。各省级赛会单位结合自身特色优势,举办志愿服务交流活动,交流志愿服务思想理念,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展示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发展。

  (三)培育提升。全国组委会和省级赛会单位要加强项目推介、资源筹集,并指导项目发展提升。依托赛会官网、第三方公益众筹平台,省级赛会单位的相关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项目展示、宣传推广、网上点评等活动,及时向全社会推介优秀志愿服务项目。通过举办线上和线下的项目推介会、招商会等方式,充分发动社会机构、企业、基金会和爱心人士到现场观摩项目,进行项目资源筹措。各省级赛会单位要充分动员本地区本系统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资助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支持保障。全国组委会负责对省级赛会单位和重点片区进行培训,省级赛会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项目进行指导,组织专家学者,通过交流研讨或培训等方式,提高项目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四)全国赛会。由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赛会章程和惯例,组织开展初评和终评工作。2017年12月,从200个入围示范创建活动中评选出120个创建提名,再经一年左右创建验收后,最终命名100个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从200个入围公益创业赛组织中评选出金奖10个,银奖40个。在2017年、2018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项目评审和交流、高峰论坛、志愿故事分享会、志愿发布会、公益创业赛展示、专项文化交流等活动。2018年12月举办集中展会活动。

  (五)跟踪孵化。赛会结束后,全国组委会将部分获奖项目汇编成册,作为全国青少年服务项目精品案例,总结项目开展经验,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网站、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集中展示、推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省级赛会单位开展项目众筹。建立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人才库、专家库。省级赛会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程序,根据协议书规定将资助款及时拨付至受资助项目的指定法人账户。省级赛会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负总责,做好项目自查、监管工作。全国组委会将指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省级赛会单位受助项目和组织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抽查。省级赛会单位要制定切实办法,推动获奖项目和组织的孵化培育、资源对接和培训提升工作。

  五、政策支持

  共青团中央负责赛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指导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等机构做好赛会项目申报、组织评审、资源对接、展会组织、成果运用等工作。项目大赛金奖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两年一度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表彰范围,公益创业赛金银奖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表彰范围。项目大赛和公益创业赛金奖、银奖项目优先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支持范畴。支持省、市、县三级开展本级赛会工作。主承办单位共同协调给予获奖项目以一定政策资金资源支持。

  涉及赛会的组织筹备、统筹协调有关事宜,请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共青团四川省委联系;涉及赛会的项目申报、展示对接、技术支持等有关事宜,可登陆赛会官方网站查询。

  赛会官方网址: www.zhijh.cn zhijh.youth.cn

  赛会官方微博、微信:中国青年志愿者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双武 王兆虎 张天骄 张 旭

  电话:(010)85212725 85212193

  传真:(010)85212099

  电子信箱:zyz035@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05

  共青团四川省委

  联系人:张 静 文 武 王之昊 李 军

  电话:(028)86245110  86635512  86245114

  传真:(028)86245117

  电子信箱:zhiyuansichuan@126.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

  邮编:610015

  附件:1.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章程

  2.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组织机构名单

                                                           共青团中央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水利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1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暨志愿服务交流会(以下简称“赛会”)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和有关省(区、市)党委、政府联合主办的一项旨在推动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的全国性赛会交流活动,每届历时两年。

  第二条 赛会主题: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

  第三条 赛会目的: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打造集项目展示、资源配置、组织交流和文化引领于一体的全国志愿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和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四条 赛会内容:主体为“两赛一创”,即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以下简称“公益创业赛”)两项赛事,以及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创建活动”)。赛会采取两年一轮的方式。一年举办公益创业赛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期间还将开展组织、项目和文化交流活动;另一年举办面向社会各界各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集中性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赛会设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评审机构。

  第六条 赛会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组成,负责整个赛会的组织领导、宏观决策和督促落实工作。

  第七条 在赛会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省级团委和省级志愿服务机构负责同志,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代表、相关领域专家、爱心企业家代表等组成,负责赛会筹备运行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文明办等有关主承办单位负责协调整合有关政策资金、项目资源等支持。

  第九条 赛会设全国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机构。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志愿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爱心企业家、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志愿者典型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开展全国赛各项评审工作。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级赛会单位组建,主要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评选、资格审查、项目申报及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条 赛会设立省级赛会单位组织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团委、文明办、民政厅(局)、水利厅(局)、卫生计生委、残联和志愿服务组织,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统称为“省级赛会单位”)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评审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赛会组织、项目评审、资源统筹、招商对接、集中参展、交流推介等工作,并负责由全国组委会直接资助获奖项目和组织的后续资金审核发放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共青团中央负责赛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指导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等机构做好赛会项目申报、组织评审、资源对接、展会组织、成果运用等工作。

第三章 全国评审委员会

  第十二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评委若干,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任。

  第十三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公益,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2.有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实践经验,并在志愿服务项目策划或管理执行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3.对志愿服务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志愿服务项目评审、评估等方面的经验,承担过志愿服务重大项目或课题者优先;

  4.有参加评审活动时间和精力,能够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完成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制定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

  2.开展“两赛一创”的全程评审及项目跟踪培育指导工作;

  3.确定参赛项目或组织获奖等次;

  4.解答关于评审工作的各种疑问。

  第十五条 评审制度。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第十六条 发生参赛项目被质疑情况,全国组委会将对被质疑项目及所属省级赛会单位进行质询,对其是否具备参赛及获奖资格进行专门研究,依规处理,并进行公告。

第四章 项目大赛

  第十七条 申报范围。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公益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自愿向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且具有一定周期的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当年项目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发布。往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中国青年公益创业赛金奖项目不得申报。

  第十八条 申报方式及数量。项目大赛申报方式分为省级推报、社会申报。申报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全国赛省级推报总数一般为1000个,社会申报50个,有关部门需要单独推报的项目数量经全国组委会批准后另行增加。

  第十九条 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它领域等13类。

  第二十条 全国赛评审方式。主要分为全国赛初评和全国赛终评。全国赛初评主要包括材料阅评、集中分组阅评等方式。全国赛初评按照省级推报、社会申报及有关部门推报总数的50%确定入围终评项目,作为金银奖参加志交会现场展示或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展示推介。其余为铜奖项目。全国赛终评主要包括路演答辩、巡展提问等方式,按照入围终评项目数的20%评出金奖项目,其余为银奖项目。

  第二十一条 评审内容。主要从项目目标、服务内容、项目管理、运营保障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二十二条 奖项设置。项目大赛金奖数占推报总数的10%,银奖占推报总数的40%,其余为铜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

第五章 公益创业赛

  第二十三条 申报范围。主要面向往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银奖的项目组织和部分其他具有公益创业特征的组织,以解决社会公共需求为使命,致力于弘扬志愿精神和推动青少年事业,主业明确,服务常态,管理规范,保障稳定,发展持续。参赛前已在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持续运营2年以上,获得各方支持资金10万元以上。往届中国青年公益创业赛金奖的项目或组织不得申报。

  第二十四条 申报方式及数量。公益创业赛的申报方式分为组织(省级)推报、社会申报。组织(省级)推报由各省级赛会单位负责,在往届项目大赛金、银奖的项目组织中择优推荐。社会申报需在大赛官方网站自主申报。参赛组织只能选择一种申报方式,不得重复申报。全国赛申报总数一般为200个,其中组织(省级)推报180个,社会申报20个。

  第二十五条 申报类别。主要分为基层团组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8类。

  第二十六条 全国赛评审方式。主要包括集中分类评审、路演答辩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评审内容。主要从申报组织的组织治理、工作效益、运营保障、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二十八条 奖项设置。公益创业赛一般设金奖10个,银奖40个,铜奖50个,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

第六章 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第二十九条 创建范围。往届项目大赛金、银奖项目,申报创建当年项目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3年,累计获得各方支持资金3万元以上。

  第三十条 创建方式及数量。主要通过省级创建推报,全国共推报200个项目。

  第三十一条 申报类别。示范项目创建类别包括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它领域等13类。

  第三十二条 全国赛评审方式。主要包括全国评审提名、创建验收两个步骤。其中,全国评审提名主要通过核查省级推报排序、集中评审、路演答辩等方式进行。创建验收主要通过示范性检查、网络核查、实地考察、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评审内容。主要评审项目获奖以来,在项目发展、服务效果、组织管理、示范导向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提升情况。

  第三十四条 奖项设置。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全国申报项目数量为200个,经由全国评审提出120个创建提名项目,通过一年左右的创建验收后,最终命名100个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

第七章 政策资金支持

  第三十五条 政策支持。赛会各主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在全国层面给予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获奖项目和组织以政策优惠和资源支持。各省级赛会单位要积极为获奖项目和组织争取各省级层面的支持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 资金支持。各项赛事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和组织,由全国组委会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按照获奖支持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专项用于项目实施及组织发展。对于有关赛会捐赠企业和支持媒体,授予“爱心企业”“爱心媒体”等证书。

第八章 集中展会及交流活动

  第三十七条 赛会期间举办集中展会和其他交流活动。集中展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其他交流活动每年赛会期间举办。集中展会由省级赛会单位自主举办,宣传展示省级获奖项目和组织,促进资源有效对接。其他交流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省级赛会单位按要求参加。

  第三十八条 社会推介。各省级赛会单位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进行大力宣传,并发动社会各界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的培育。各省级赛会单位可通过举办线上线下的项目推介会、交流会等方式,充分发动社会机构、爱心企业、基金会和爱心人士到现场观摩,实地了解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情况,面对面洽谈合作意向。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赛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申报资料经审核提交后,即视为授权全国组委会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偿用于赛会宣传推广、结集汇编等。

  第四十条 评审结束后,对获奖项目和组织公示并保留一个月的投诉和申诉期。对收到的投诉或申诉,大赛组委会将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投诉、申诉经调查若属实,视情节给予处置,并进行通报。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全国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

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组织机构名单

  一、赛会领导小组

  组 长:

  贺军科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副组长: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崔 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尹冬梅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吕世明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杨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

  李 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工作司)巡视员

  张朝晖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

  刘剑波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周文凤 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杨建立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文明办主任

  张超英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副主任

  赵津芳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会英 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

  刘筱柳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蒲 波 中共德阳市委书记

  赵 辉 中共德阳市委副书记、德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全国组织委员会

  主 任:

  尹冬梅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副主任:

  李 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工作司)巡视员

  张朝晖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

  许华平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党委书记、秘书长

  侯宝森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党委书记、理事长

  刘剑波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康华平 中央金融团工委主要负责人

  姚 焕 国资委党建局局长、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

  周文凤 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杨志媛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超英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副主任

  刘会英 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

  朱德洲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何 礼 中共德阳市委副书记

  杨震德 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

  张朝晖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

  副秘书长:

  孟 春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副主任

  黄英锋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副主任

  张 征 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唐经天 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苏呈祥 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

  魏 宇 共青团德阳市委书记